******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雪茄烟生产部视觉识别系统和安全标识制作服务-合格供应商选取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系统和安全标识制作服务-合格供应商选取
招标项目编号:2024HAFWZ01914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10月15日
系统和安全标识制作服务-合格供应商选取3家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蒙城县经济开发区政通路与王冠路交叉口
联系人:王女士、张女士
联系方式:0558-******、******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杨晔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551-******。
******集团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雪茄烟生产部视觉识别系统和安全标识制作服务-合格供应商选取-中标候选人公示.pdf